法制晚報訊(記者 李文姬)昨日,中華全國總工會就員工正常福利範圍做出補充解釋,明確提出法定節日可發少量慰問品、利用會費組織看電影春秋游等均屬於合理範疇。全總新聞發言人王曉峰強調,不要把落實八項規定與為職工送溫暖對立起來,這並不矛盾。
  去年7月,全總下發了關於《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要求堅決制止奢侈浪費,合理有效利用資金,但是關於逢年過節員工福利究竟該怎麼發的問題,各地基層工作還存在一些疑問。昨日,全國總工會對此做出了細節性的解釋。
  根據補充通知規定,基層工會可以用會費組織看電影等活動,當會費不足時,基層工會可以用工會經費予以適當的補充,但組織春游、秋游等活動應該嚴格控制在所在城市,當日往返。
  此外,記者瞭解到,基層工會可以逢年過節向全體員工發放少量節日慰問品,“逢年過節”的定義是指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慰問品”是指符合傳統節日習慣的用品以及一些生活必需品等,關於“少量”的標準問題,則由各省級工會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來確定。
  而在餐飲方面,基層工會可以在員工過生日時,利用會費向員工送生日蛋糕等慰問品,也可以發放蛋糕券等。基層工會開展各類文體活動應該按照規定開支伙食補助費以及夜餐費等。
  對於參加工會工作而誤餐的員工,可以適當地給予現金或者實物補助,具體的發放標準也要參照當地工作餐的標準,並且要符合中央和本地區、本行業厲行節儉反對浪費的相關規定。
  全總新聞發言人、宣教部部長王曉峰表示,不要把落實八項規定,加強領導幹部作風建設,反對四風等重大部署,與維護職工合法權益、開展為職工送溫暖對立起來,這兩個是不矛盾的。讓廣大職工群眾過上更美好的生活,也是中央的要求,也是各級工會組織的基本職責。  (原標題:逢年過節可發少量慰問品)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kq36kqjvt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